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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合沪杭调研 首次联合摸底互联网金融

发布日期: 2013-08-06    稿件来源:    发布:周舟    阅读次数:2242 次
 

据悉,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批示,8月1日,由央行牵头,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法制办等七部委组成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悄然抵沪,专程到沪、杭两地进行调研,并到平安陆金所和阿里巴巴两家国内最大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就行业发展、企业诉求和监管建议听取建议。分析认为,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以来最大规模的政府调研,这也折射出,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已从过去的“静观其变”转变为“联合推进”。

据上证报报道,多位陪同调研的人士向上证报记者表示,与过去几年中针对P2P平台等调研不同,此次摸底是针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以来最大规模的政府调研。事实上,调研的力度、广度和深度的升级,从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已从过去的“静观其变”转变为“联合推进”。

首次联合摸底

8月1日,由央行牵头,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法制办等七部委组成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悄然抵沪。

“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以来最大规模的政府调研,也是多部委首次对这一新兴行业联合调研。”一位了解此次调研情况的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调研小组的成员包括央行条法司、保监会发改部、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相关负责人。

作为互联网金融中的先行者,网络借贷行业成为此次调研的首战。据知情人士透露,8月1日,调研小组首先对拍拍贷、你我贷等5家企业做了集中调研,摸底了解上 海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随后对中国平安旗下重要投融资平台陆金所进行了考察,并于当日晚上赶赴杭州阿里巴巴实地调研。

事实上,就在央行近日发布的《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存在给予了高度评价。央行认为,作为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具有透明度高、参与广泛、中间成本低、支付便捷、信用数据更为丰富和信息处理效率更高等优势。但央行同时指出,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业 也给金融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和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要求。与传统金融业相比,互联网金融业的风险主要集中在消费者信息安全和风险管控等方面。

种种迹象表明,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正在明确。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去年监管部门还在了解这个行业在做什么、怎么做,今年在了解的基础上已经开始关心在做的过程中面临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而就在上月初,央行还在北京举行了网络信贷内部座谈会,全面摸底P2P贷款行业。

在多位受访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看来,从最初的“静观其变”到现在的“联合摸底”,监管部门释放出的“开始关注”、“开始管了”,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业界呼吁立法

目前,国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尤其是网络借贷行业基本处在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而此次被考察机构向调研小组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政府支持,给予创新空间的同时,更亟待统一监管和统一规范。

在调研小组实地考察时,平安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直抒己见。“例如多对多、设置资金池、金额和期限错配等存在严重隐患的模式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应尽快进行规范,才能让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持久发展。”此外,他还建议设置企业风险保证金比例制定标准,参考国际无抵押贷款平均4%至5%的坏账率,应将保证金设置高 于此比例才能保障投资人利益。

对于业界的立法呼声,研究小组在此次调研时虽未透露时间表,但却明确表示,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进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更健康。央行在《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也提到,下一步积极适应趋势性变化,开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研究和立法工作,明确监管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而在纳入统一监管、统一规范之前,行业协会往往担负起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及自律规范 的重任。例如由于缺乏监管主体而未被央行纳入征信系统,在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的牵头下,上海成立了国内首个网络信贷服务企业联盟,并计划自建联盟内共享的预期信息平台,帮助业内机构识别贷款风险,防范借款人过度负债、降低坏账损失。

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李娟5日透露,为进一步降低网贷行业的经营风险,下一步联盟内的网贷企业将考虑和个人信用征信机构进行战略合作,解决网贷企业征信难的问题。而在此过程中,行业协会不仅仅发挥牵头推动作用,也起到了关键的背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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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肯定互联网金融 近期组建专门问题研究小组

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正在明确,央行近日发布的《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存在给予了高度评价。据悉,央行对互联网金融问题的重视程度正在大幅提高。近期央行组建了互联网金融问题研究小组,包括条法、支付结算、科技、货政等业务司局都加入了这一小组。

据上证报报道,央行近日发布的《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存在给予了高度评价。“互联网金融业在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之间提供了有别于传统银 行业和证券市场的新渠道,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是现有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互联网金融业依赖大数据分析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问题,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和更多样化的产品,交易成本的大幅下降和风险分散提高了金融服务覆盖面,尤其是使小微企业、个体创业者和居民等群体受益。”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迅速崛起。以第三方支付为例,2012 年市场规模超过10 万亿元。其中,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6.9 万亿元,移动支付业务1811.9 亿元,处理收单业务3.8 万亿元,预付卡业务575.6 亿元。互联网金融业从单纯的支付业务向转账汇款、跨境结算、小额信贷、现金管理、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基金和保险代销、信用卡还款等传统银行业务领域渗透,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创新弥补了传统金融业的不足。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断完善电子银行和网上商城等平台,运用科学分析手段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在充分了解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行为特征的基础上推出更加多样便捷的金融服务,带动金融效率的提升和服务成本的下降。

央行认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数据的大量积累和数据处理能力的不断提升促进了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作为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具有透明度高、参与广泛、中间成本低、支付便捷、信用数据更为丰富和信息处理效率更高等优势。

但央行同时指出,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业也给金融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和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要求。与传统金融业相比,互联网金融业的风险主要集 中在消费者信息安全和风险管控等方面。宜积极适应趋势性变化,开展相关研究和立法工作,充分认识和合理评估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特点及潜在影响;明确监管部 门,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互联网金融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为金融体系创新以及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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