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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推广网购发票与物流配送服务

发布日期: 2013-04-03    稿件来源:    发布:周舟    阅读次数:2351 次
 

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我市将全面推广网购发票与物流配送服务。

以往购买发票需要纳税人亲赴地税部门办理。根据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关于推行网购发票与物流配送服务的公告》,为节省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和办税服务体验,在保持原有发票服务渠道的基础上,市地税局增设了网购发票与物流配送服务。该服务经过3个月的试点后,从2013年3月起在全市全面推广。

开通网购发票与物流配送服务的纳税人需具备三个条件:已办理税务登记并且开业状态为正常;已开通电子税务局;具备免征发票工本费资格。网购发票种类包括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深圳市饮食、娱乐业服务定额发票,深圳市转让(销售)房地产专用发票。纳税人还可通过网上查验深圳地税监制发票的真伪,查询发票核定、领用、验销、结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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