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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暗示,中央未发挥统筹企业购并的应有作用

发布日期: 2005-05-26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4357 次

一段时间以来,国内企业悄然兴起跨国购并的风潮,但负面效果也日益显露。对此,官方智囊指出,企业须审慎选择合作伙伴,考虑对方与自己的策略目标是否相符,严谨估价(甚至有学者质疑类似做法能否成功),建议中央统一部署,筛选有潜质的企业走国际化、集团化道路,暗示政府不应对企业的走出去过于放任。

当前,国内经济以资源大量投放、消耗为依托迅速增长之际,也在酝酿一场深刻的转型变革,其核心是产业升级、结构优化、资本扩张、技术换代、竞争加剧、加快国际化等。以沿海地区为例,在经营成本上涨之下,产业结构也逐步升级,愈来愈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内陆转移,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金融服务性企业的比例大增。

智囊人士指,一个国家拥有大型集团企业的数量,决定该国的经济实力及参与世界经济的能力,国内企业也必须走国际化、集团化经营的道路,通过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运用有效的经营战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无疑,有潜质的企业以兼并、收购、合资的形式向社会化大生产集团转变,可强化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避免分散企业的压价竞争。

实现企业的国际化、集团化要有整合规划、具体对策,对参与购并的企业进行科学、缜密的分析。企业实现国际化、集团化经营,要有相应的规模和实力,具备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拳头产品、相应的市场条件,有适合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国际标准化管理手段和相应的人才。学者建议,中央可按主要条件统筹筛选,在4个方向统一部署:

1、加强与跨国企业合作(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建立综合性的企业集团,以实现生产与外贸相结合,形成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群体优势。

2、调整企业国际化、集团化的筹资措施,采用多渠道利用资金来源、多样化融通资金形式,如向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或以机器设备或专有技术折股合资或合作经营。

3、深入研究股权对策,是企业集团化、国际化的关键环节之一:结合中国的实际,企业国际化、集团化经营股权安排应以合资形式为主、独资形式为辅。4、设立中央商务信息网络,推进企业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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