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城市禁空运危险品
发布日期: 2008-08-01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3570 次
你昨天,中国民航局在其网站发布《关于奥运期间对航空运输危险品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的通知》。该通知称,7月1日至9月30日,公安机关暂停审批向北京等奥运城市航空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航空运输企业不得承运上述危险物品。
7月1日至9月30日,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秦皇岛、青岛等奥运城市机场停止运输危险品。非奥运赛区城市民用机场运输危险品,必须经民航局危险品运输主管部门核准,并符合民航局制定的相关要求。大型救灾行动或者国家急需运输的危险品的航空运输,应当报民航主管部门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