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快递企业履行备案义务
发布日期: 2008-09-17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3866 次
从国家邮政局了解到,截至目前,绝大多数快递企业已严格按《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如期履行了备案义务。据初步统计,全国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受理快递企业(含分支机构)备案申请3500余家,其中,已经完成备案的有2200余家,同时,国家邮政局受理全国网络型快递企业备案46家,已完成备案30家。另据了解,逾期未办理备案的快递企业一经发现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