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要办好办实
危房改造固然是全县为民办实事工程的亮点,在其他事关民生的几大工程中,也同样亮点纷呈。城乡低保达到实事考核要求。目前,安化县城乡低保保障对象51341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8987人,农村低保对象32354人,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168.5元,全年已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010万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66.3元,全年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194.5万元。达到了2011年省定实事考核要求。
医疗救助实现“五位一体”的救助机制。安化县从2009年开始逐步对实行多年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进行调整,目前全县初步形成了“资助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机制,并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签定了《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全面实施了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2011年全县资助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参合参保9376人,资金30万元。
临时救助逐步规范。坚持以救急救难为主、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家庭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与属地管理、实事求是的要求,公平、公开、公正地施救。申请救助对象直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民政所登记,直接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目前全县临时救助达4600人次,发放临时特困救助资金160万元。
加大敬老院建设,切实完善内部管理。目前,全县有五保对象8376人,入住敬老院1758人,集中供养率21%。全县抓住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以及民政部实施“霞光计划”的契机,大力加强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先后对20所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并兴建村级“五保之家”54个。今年,纳入建设计划的梅城镇敬老院、清塘铺镇敬老院目前都已建成入住,使全县敬老院的硬件设施和居住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基本实现了全县五保对象无危房户、无无房户,基本医疗得到了保障,五保对象去世后,都得到了妥善安葬。近年来,全县分散五保供养标准逐年提高:2007年为500元/年,2008年为600元/年,2009年为700元/年,2010年为1000/年,今年已达150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达到3000 元/年以上,呈直线上升趋势,资金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目前五保分散供养1500元/人/年已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