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全力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发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动员令,强调“要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文化旅游,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全省旅游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应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在推进旅游产业建设中既要通过发展旅游业服务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国家战略,又要紧紧抓住国家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机遇,进一步增强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重大意义的认识,积极探索推进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新途径,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繁荣发展旅游经济,促进文化消费,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应有贡献。
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中,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是旅游发展的文化根基。新时期新阶段,要充分认识发展旅游业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作用。旅游与文化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没有旅游的文化就没有活力,没有文化的旅游就没有魅力。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相互融合,相得益彰。站在旅游产业的角度看,抓住了文化就抓住了核心价值;站在文化产业的角度看,抓住了旅游就抓住了一个巨大的市场。旅游是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发展旅游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旅游是文化传承保护的重要渠道,发展旅游可以增强文化的活力;旅游是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发展旅游可以促进不同文化、文明间的沟通与交流;旅游是文化形象的重要载体,发展旅游可以弘扬中华文化;旅游是文化繁荣的重要支撑,发展旅游可以推进文化的改革创新。推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紧密融合、共同繁荣,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大众化、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于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都将加快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和文化需求更为强烈和多样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旅游业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新要求,我们必须遵循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握发展旅游业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效保护,坚持合理利用,坚持自觉传承,坚持提高旅游文化发展的科学化水平。一是要持续打造“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传承创新“好客”文化,丰富提升“好客”文化内涵,在国内外打响“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着力加大对“好客山东”的宣传力度,将“好客山东”纳入公益宣传,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培育一批专门的宣传版面或栏目。重大对外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等,统一使用“好客山东”标识。加强宣传引导,广泛组织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服务质量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细微化服务,在全省形成“好客”的浓厚氛围。二是在更高水平上举办“好客山东贺年会”,着力打造山东节事文化活动品牌。深入挖掘和保护春节民俗文化,重点保护一批具有山东标志性的春节民俗文化活动。坚持传承和创新相结合,立足全省,面向城乡居民,创新春节民俗,形成山东特色鲜明的现代春节文化。三是办好“国民休闲汇”活动。充分发挥旅游对促进文化消费的重要作用,办好“国民休闲汇”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文化休闲活动,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