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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适时推出一批全国海洋旅游示范景区

发布日期: 2013-12-06    稿件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周舟    阅读次数:2067 次
 

昨日,国家海洋局公布消息称,日前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旅游局共同签署了《关于推进海洋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两部门将共同推动全国海洋旅游示范区建设,适时推出一批全国海洋旅游示范县、示范岛和示范景区;支持一批重点海洋旅游景区发展成为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精品旅游景区;指导支持重要海洋旅游城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支持“海岛人家”旅游品牌,培育和发展一批“海岛人家”旅游基地。

据悉,海洋旅游近年来在旅游市场上逐渐火热,以探险、观光、疗养等为目的的海洋旅游逐渐被更多的消费者青睐。海洋旅游超越传统的海滨旅游概念,涉及海滨、海上、海下、近海、远洋等发展空间,除了游泳、钓鱼等传统项目为,潜水、冲浪、甚至邮轮旅游都成为了海洋旅游的重要内容。根据《协议》,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旅游局将把发展海洋旅游作为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实现兴海富民以及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增长点。两部门将共同推动形成促进海洋旅游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将海洋旅游纳入国家相关海洋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

《协议》明确,为加强推动海洋旅游产业发展,海洋局和旅游局还将举办中国海洋旅游节、海洋旅游推介会等活动,积极引导各级政府加大对海洋旅游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把海洋旅游示范县、示范岛、示范景区列为重点支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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