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颁发新规定我国重新划分三次产业
发布日期: 2003-05-23 稿件来源:综合管理部 发布: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5219 次
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获悉,我国重新划分三次产业,今年的统计年报将开始采用新的划分
方法进行有关统计。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说,三次产业划分的具体范围是:第一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除第一、
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
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
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
新划分规定与原先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变化:一是根据经济活动性质,将农、林、牧、渔
服务业从原第三产业划归了第一产业。二是不再对第三产业划分层次。
李德水说,将农、林、牧、渔服务业从原第三产业划归第一产业,是因为这些产业是围绕农、
林、牧、渔业产前产后的相关服务活动,是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中不可或缺的。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