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B股证券账户号码升位公告
发布日期: 2003-06-20 稿件来源:综合管理部 发布: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5129 次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和安全性,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统一深圳证券市场证
券账户号码的编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
2003年6月23日起对深圳B股证券账户号码进行升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B股证券账户号码由8位升至10位
1.新证券账户号码编码规则
升位后的B股证券账户号码采用10位数字编码,编码规则定义如下:
“X”表示0-9中的任一数字(下同)。
升位后新开立的B股证券账户号码统一按上述编码规则进行配号。
2.旧证券账户升位办法
对于2003年6月20日(包括6月20日)之前开立的8位B股证券账户号码,从
2003年6月23开始,一律在原号码前补“20”,生成10位数字编码的新B股证券账户
号码。新旧账户号码转换对照表如下:
证券账户升位后,市场参与各方应按新的证券账户号码参与深圳B股证券市场的交易、登记
和结算等各类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对B股证券账户号码实施前端监控,拒绝无效账户号码
的交易指令,并将无效委托反馈给证券公司,以便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能够及时发现B股证券账户
升位时出现的错误。
二、启用新版的证券账户卡
B股证券账户升位的同时,将启用新版证券账户卡(样式见附件一)。投资者持有的原证券
账户卡仍然有效,不必办理换卡手续。
如需换领可到各证券营业部柜台办理。办理换卡手续时,原证券账户卡收回。
投资者换领新版证券账户卡无需缴纳手续费。
三、开通实时登记业务
B股实时开户系统将增设实时登记业务,包括:证券账户注册资料查询、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变更、证券账户卡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合并及注销等。投资者可到具备实时开户登记业务权限的
代理机构各柜台直接办理上述各项业务。
具备B股账户登记业务权限的代理机构名单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附件:一、证券账户卡样式
二、B股账户登记业务代理机构名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