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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消息发布者表示:并不是要传播不实传闻 消息被误读

发布日期: 2003-07-22    稿件来源:综合管理部    发布: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4522 次
日前,一个关于国有股减持又将拉开序幕、并且采取“三三对等减持法”的说法,在市场 上广为流传,并对深沪股市带来了较大冲击。然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一位官员昨 日下午对记者表示,目前国资委对于国有股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问题根本就还没有研究,更谈 不上8月份颁布有关办法。投资者不应听信和传播传言。   官员:没有这样的事   这次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的主要是7月19日新浪等网站转自《中国经营报》的一篇报道。该 报道中提到,一则来自国证内参的信息称,国资管理部门正在抓紧起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 行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流通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相配套的法规和规章。备受关注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流通暂行办法》将于8月份正式颁布。而 上市公司国有股及国有法人股将采用三三对等减持法逐步使国有股上市流通。“三三对等减持 法”具体为:上市公司国有股30%按净资产值配售给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人;30%划拨社保基金 择机上市流通;30%在二级市场由国资委作为卖出方直接上市流通;剩下10%暂不上市流通。   对于上述说法的真伪,国务院国资委的一位官员昨日下午对记者表示,这简直是瞎说。他 说,《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暂行办法》是已列入国资委的立法计划,但对于国有股通过二级市 场减持的问题根本就还没有研究,更谈不上8月份颁布有关办法。   作者:消息被误读   该文作者、《中国经营报》的谷立志昨日下午对记者强调,其文章原本是对有关传闻进行 正面求证,并不是要传播不实传闻。他说,文章中已写明,国资委官员“表示与《企业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的确正在起草阶段,但鉴于国有股在股票二级市场减 持问题涉及方面较多,且价格因素过于敏感,目前尚未有相关意见出来,也不存在任何时间表” 。另外, 文章的标题为《国有股减持场外为先资本大戏八月登台》。但一些网站在转载时把标题改成了 《国有股减持有望八月登台传闻将采取三三对等法》。这样的标题与原文出入极大,已经不能 反应原文内容,换言之是对原文的一种曲解。   谷立志透露,国有股减持的新说法在上周一到上周三就有所耳闻。后来有基金经理把一份 国证内参给他,使他了解到了有关传闻的具体内容。   6月初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减持国有股,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向是正 确的,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保障 体系的建立。同时国有股减持是一项探索性工作。由于中国资本市场还处于不断发展阶段,法 规制度的建设和市场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还存在着流通和非流通的区 别,在相当长时间内,难以制定出系统性的、市场广泛接受的国有股减持的实施方案。因此, 国务院2002年6月23日决定,停止通过境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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