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已取消26个行政审批项目
发布日期: 2003-04-23 稿件来源:综合管理部 发布: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6825 次
截至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共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
项目外汇管理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等内容。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明确了这些项
目的后续监管和衔接措施。
被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可分为四类:一是取消了进口付汇备案审核、出口单位交存核销单
存根审核、支付边境贸易定金或从属费审批等项目;二是取消了中资企业中长期外债、融资租
赁、项目融资金融条件的审批、对外发债市场时机选择和融资条件等审批项目;三是取消了证
券公司在境内外资银行B股保证金账户和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等审批项
目;四是取消了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等审批项目,贯彻
落实国家“走出去”的战略部署。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