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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调整现金红利数据发送

发布日期: 2003-04-25    稿件来源:综合管理部    发布: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6744 次
中证登记深圳分公司日前发出通知,为了方便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业务处理,深市代理市 值配售股票现金红利数据发送日期,由原来的R日(即股权登记日)调整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 个工作日收市后。   此前,根据中国证监会2002年5月23日发布的《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实施细则》规定,两市同 一市值配售股票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应保持一致,现金红利到账日按沪市统一规则确定,具体 运作按两市规则执行。目前,深市股票现金红利到账日为R+1日,沪市股票包括深市代理市值配 售股票现金红利发放日一般在R+5日之后。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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